□廖德凱
  近期,深圳福田區新洲花園上百名業主聯合向深圳市政府信訪局反映下沙110千伏變電站的問題。起因是新洲花園北門隔著新洲十一街的一塊空地開建110千伏變電站,因為與小區僅一路之隔,居民擔心電磁輻射。(12月9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面對類似公益項目遭遇群體反對的尷尬,許多人將其歸結為“鄰避思維”,但“鄰避思維”本身是一個正常的思維,絕不能將其視為讓政府“左右為難”的主要原因甚至唯一原因。一些公益項目陷入“一鬧就停”怪圈,錶面看來是“鄰避思維”,真正原因其實在於長期以來相關部門對項目建設的家長式作風,雙方信息不對稱所致。
  在類似問題中,“鬧事者”被天然地歸於“既要享受利益,又不願意適當付出”的人。但是,如此批評當事者的其他人士,同時也難免陷入“鄰避思維”中——— 由於自己並非項目附近地區人士,因此,所發之言可以從純粹的公益角度來考慮,而無自身利益為公益項目所侵之虞。所以,這種批評本身也可被當事者反駁為“鄰避思維”——— 如果建在你家門口,你就不會這樣說了!
  由於某一公益項目的利益由多數人共享,但這一項目產生的不利後果卻由少數人承擔。顯然,如果就此而行,對這少數人是不公平的。由於項目確實很有建設的必要,那麼,就要尋找一個途徑,讓少數人受到的損害得到補償,也就是讓所有受益人共同承擔項目的不利後果。
  政府對直接承擔項目不利後果的公民進行的拆遷、補償,其理論基礎就是讓所有受益人共同承擔不利後果,讓直接承擔後果者稀釋不利部分,達成共同受益而不令個人利益受損的局面。
  而在這一過程中,不但要有科學論證,更要有科學的決策程序。科學決策要確保程序合法、補償合理、過程公開、參與充分。遺憾的是,目前許多公益項目的決策,缺少了許多本應做得更好的要件,當地受影響群眾的參與不充分,溝通不順暢,影響了項目的科學性、合理性,特別是影響了公平性。
  特別是信息公開度,對許多“鄰避效應”項目有直接影響。比如深圳變電站問題,本來居民擔心的就只是電磁輻射問題,而事實上變電站的電磁輻射幾乎忽略不計,完全在國家規定的安全範圍內。但由於信息溝通不暢,居民對變電站的數據、特別是關乎切身利益的數據茫然不知,這顯然是不應該出現的。
  (原標題:公益項目應正視“鄰避效應”合理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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