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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《中國青年報》報道今年起,如果江西省的國企員工想要創業,一份停職留崗的“三年之約”讓他們沒有了後顧之憂。經過單位批准後,職工可停職領辦創辦借錢企業,3年期滿職工可自行選擇回原單位就業或停職繼續創業。
  這是日前印發的江西省《關於大關鍵字行銷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的意見》中的規定: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停職領辦創辦企業後,若3年內不再領辦創辦企業的允許回原單位工作;若3年期滿,願意繼續領辦創辦企業的,則按辭職規定,依據勞動合同法進行經濟補償。經單位批准辭職的職工,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,繳納社會保險費,享受社會保險待遇。
  該政策一齣,議論紛紛。有人憤憤不平,質疑國企員工創業竟可享受“超國民待遇”;也有人拍手叫好,國企內聚集了大量優秀人才,該政策刺激有才網路行銷能的員工扔掉“鐵飯碗”,投身商海實現自身的價值。在微博上關於此條新聞的評論中,有不少人都提醒自己在國企工作的朋友關註。  (原標題:江西國企員工創業可停薪留職三年惹爭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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